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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分局警察臨檢詹慧玲案例 盤查強制作為適法性|警察法規|徐強老師

事實經過

教授非洲鼓、手碟樂器、擔任劇團團長,在藝文圈小有名聲的音樂女老師詹慧玲,昨天(4/22)上午到桃園市中壢區上課,在中壢火車站後站新興路上被一名騎機車警員攔下查證身分,詹自認只是走在路上喝奶茶,不認為有被查證的必要,因此與警員發生爭執,過程中對警員說「你很蠢」被以妨害公務罪嫌逮捕移送法辦,詹女到晚上才從地檢署出來,氣得在臉書上發文「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怒批警員處置過當。詹女向《蘋果新聞網》表示,將對警員提告不當盤查妨害自由,強迫拿走手機、不當碰觸她的身體涉強制罪及性騷擾。

問題釐定

一、此乃典型的87年台北重陽橋臨檢事件翻版(釋字535號)!本(4)月15日我才為警察臨檢盤查強制作為適法之研究受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專題演講,講授員警執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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