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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判7年

【新聞轉發】法務部:網路教吸大麻-最高判7年

法務部表示,行為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且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都是我國刑法效力所及的範圍,司法機關均得以追訴、究辦。如果有以身試法者,必依法從嚴從速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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