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111年9月6日~9月15日【筆試日期】112年12月10日~12月12日【筆試放榜】112年3月7號
18歲以上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 畢業得有證書者。
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以上條件擇一即可
高考三級普通科目、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比重為
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主要係從事有關各級政府有關民政 業務【包括地方制度、地方自治、地方行政(區與村里行政及監督)、選 舉及公民參政、祭祀公業、殯葬管理、禮制行政及民俗祭典、調解業務 及公共造產、兵役行政等】相關政策及法規之研議、規劃、制(訂)定、 監督、指導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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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政
授課科目
授課堂數
單科售價
國文(作文、測驗)
國文
20堂
6,000元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英文
16堂
25堂
10堂
行政法
30堂
8,000元
行政學
政治學
12堂
地方政府與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