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班
警大二技消防警察
4/1~5/31 早鳥價
NT$38,000元
另贈送一科111年度課程
原價NT$42,000元
【 點我報名 】
雲端課程可觀看到2023年6月底
*111年度贈送課程只觀看到2022年6月30日*
*111年度贈送課程活動延長至6/10*
*本活動享有團報優惠價*
*最新活動優惠以本班公告為主*
課程、堂數與收費說明如下
【 以下堂數僅供參考,實際堂數仍應以老師規劃為主,高見保有變更權利 】
授課科目 | 授課堂數 | 單科售價 |
---|---|---|
國文 | 19堂 | 8400元 |
英文 | 20堂 | 8400元 |
憲法 | 14堂 | 8400元 |
普通化學 | 12堂 | 12000元 |
消防法規 | 20堂 | 12000元 |
※107/10/30特別說明:原考試第一節(第一天為國文與憲法、第二天為英文)為100分鐘,均改為80分鐘。
※109/04/30特別說明:考科改制,火災學取消不考。
※109/04/30特別說明:考科改制,火災學取消不考。
※消防法規與三等共用
※普通化學與四等、二技共用
※國文&英文與部分課程共用
※國文9堂為共用課程,6堂為警佐與二技專屬課程
※警大二技考試考生需要3 年以上年資、2年考績,養成教育2年,結訓後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報名時間
考試資格
畢業分發
成績計算
報名時間
【上網報名】| 111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1 年 3 月 1 7 日 1 7 時 止
【招生考試】| 111 年 5 月 14 日
【放榜時間】| 111 年 6 月 22 日
考試資格
- 現職警察機關、消防機關或海巡所屬具警察身分人員。
- 年齡在52歲以下。
- 自取得下列學歷資格之一滿一年以上:
- 中央警察大學(前身為中央警官學校)專修科畢業。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畢業。
- 臺灣警察學校甲種警員班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員班畢業或持有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丙)等考試及格證書者。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服務於警察、消防或海巡機關滿一年以上者。
- 最近二年年終考績(成)一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任一年不得為另予考績(成)】
- 最近二年內功過相抵後,獎多於懲。
畢業分發
- 教育期間帶職帶薪,並應在校食宿,接受生活管理。
- 教育期間享有公費待遇,但服裝及零用金自備。
- 消防學系畢業生返回原服務機關任職,依法取得消防分隊長或相當職務之任官資格後,由服務機關擇優陞任。
- 原任巡官等同序列以上職務之畢業生返回原服務機關服務。
成績計算
- 筆試成績與資績計分併計之成績計算方式:
- 兼採筆試成績與資績計分,資績計分占40%、入學考試(筆試)成績占60%。
- 資績計分之計算方式依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規定辦理。
- 前款成績之計算公式為:成績總分=(個人資績計分÷各該系到考之考生最高資績計分)×40+(個人筆試成績÷各該系到考之考生最高筆試成績)×60。
- 各項成績(含成績總分)之計算,取至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方式進入第二位數。
- 招生簡章請點我
警大二技消防警察報名人數、名額及錄取率
年度 | 報名人數 | 招生名額(含警甄入學) | 錄取率 | ||||
---|---|---|---|---|---|---|---|
107年 | 130人 | 10人 | 6.92% | 110年 | 53人 | 10人 | 16.98% |
108年 | 117人 | 15人 | 11.97% | ||||
109年 | 72人 | 10人 | 12.50% | ||||
107年 | 130人 | 10人 | 6.92% | 110年 | 53人 | 10人 | 16.98% |
111年 | 30人 | 10人 | 30% |
※需要3年以上年資、2年考績,養成教育2年,結訓後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兼採筆試成績與資績計分,資績計分占40%、入學考試成績占60%
各種警察考試比較
對象 | 工作年資 | 工作表現(考績) | 分發機制 | 修業年限 |
---|---|---|---|---|
三等警職組大學畢業 | 不需年資 | 不需考績、筆試100%,不需資績計分 | 依考試法占缺受訓,結訓立即分發 | 基礎訓練10個月、實務訓練2個月 |
三等警職組非大學畢業 | 通過四等特考滿3年 | 不需考績、筆試100%,不需資績計分 | 依考試法占缺受訓,結訓立即分發 | 基礎訓練10個月、實務訓練2個月 |
學士班 二年技術系 | 3年以上 | 需2年考績(1甲1乙)、筆試60%、資績計分40% | 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 大學教育2年、實務訓練1.5個月 |
警佐第1類 | 10年以上 | 需2年考績(1甲1乙)、筆試50%、資績計分50% | 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 基礎訓練4個月 |
警佐第2類 | 8年以上 | 不需考績、筆試100%,需通過升官等或三等考試 | 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 基礎訓練10個月 |
警佐第3類 | 10年以上 | 需2年考績(1甲1乙),筆試50%、資績計分50% | 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 基礎訓練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