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
112年3月14日~3月23日
【筆試日期】
112年7月7日~7月8日
【筆試放榜】
112年9月底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報考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 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 及格,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辦理公務機關預算與特種基金預算業務】
1.籌劃、編造及執行公務機關之預算:
(1)編審公務機關概(預)算。
(2)辦理公務機關歲入、歲出預算之分配、流用 及保留業務。
(3)辦理第一、第二預備金及其他統籌科目動支之相關作業。
(4)辦理公務機關預算執行之績效考核。
2.籌劃、編造及執行特種基金之預算:
(1)編審附屬單位預算。
(2)辦理附屬單位預算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業務。
(3)辦理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之檢討。
3.增進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財務效能之研究與建 議。
4.其他交辦事項等。
【辦理會計、決算業務】
1.審核原始憑證、造具記帳憑證、登記會計簿籍及編製會計報告相關報表等會計事務程序。
2.整理、保管會計檔案。
3.編造結算與決算報表等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4.監辦工程、財物及勞務之採購案件。
5.執行內部審核。
6.研(修)訂會計制度及各項會計事務處理程序。
7.其他有關之會計事務。
【研擬(修)訂歲計、會計相關法規】
1.參與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等法規之擬(修)定及意見諮詢。
2.參與預算與決算之編製與執行之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管理規則等事項。
3.參與研擬(修)訂預算、會計之相關制度與方案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