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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資訊】原住民專班-四等一般行政警察考衝班

※預計於113年1月19日開課,雲端課程可觀看到113年6月底。

四等一般行政警察特考應考資格及相關規定

【身高限制】

  • 男性165公分以上,女性160公分以上。
  • 原住民身分者,男性158公分以上,女性155公分以上。

【年齡限制】

  •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學歷限制】

  • 高中職應屆畢業即可報考。
  • 警大、警專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中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 經普考以上考試或相當普考以上之特考及格者。 
  •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113年四等一般警察特考筆試錄取通過者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

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錄取人員體格檢查表於第一試榜示後寄發)。

申請保留錄取資格者,仍須依規定繳送體格檢查表。

 
 
其中,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其他相關規定詳見最新招生簡章)

男性應考人:

  • 立定跳遠200公分以上。(測驗2次為限)
  • 跑走1200公尺 8分14秒以內。(測驗1次為限)

女性應考人:

  • 立定跳遠145公分以上。(測驗2次為限)
  • 跑走1200公尺 6分20秒以內。(測驗1次為限)

【四等一般警察特考|體測、考科及配分更改草案懶人包】

【共同科目】

  • 國文 (作文、測驗)
  • 法學知識 (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英文

【專業科目】

  • 警察法規概要
  • 犯罪學概要
  • 刑法概要

課程與堂數說明如下

 
【 以下堂數、課程僅供參考,實際堂數、課程仍應以老師規劃為主,高見保有變更權利 】

四等一般行政警察

授課科目

授課堂數

國文(作文、測驗)

國文(作文、測驗)

測驗3堂 作文3堂

法學知識

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4堂

10堂

英文

英文

7堂

刑法概要

刑法概要

10堂

警察法規概要

警察法規概要

10堂

犯罪學概要

犯罪學概要

7堂

※堂數本官網僅供參考,本班另得調整之。
​※課程可以觀看到六月底。
※本班講義採用線上掛網方式,不另行發放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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