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警察特考】內軌考試類別與招考人數
113三等內軌警察特考考招考類組與名額,共13種類別,招考320人:
- 行政警察招考37人
- 刑事警察招考34人
- 外事警察招考14人
- 公共安全人員招考19人
- 犯罪防治警察人員預防組招考21人
- 消防警察人員招考36人
- 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招考36人
-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招考24人
- 刑事鑑識人員招考13人
- 國境警察人員招考12人
- 水上警察人員招考41人
- 警察法制人員招考18人
- 行政管理人員招考15人
三等內軌警察特考函授說明
- 本班為線上、現場上課。無DVD、VCD及MP3。
- 現職學員可透過網路使用線上平台上課。
- 課程每年七月陸續開課,可使用到隔年六月底。
- 本班課程均附有紙本講義,臨時補充講義於線上平台內提供,不另寄送給學員。
- 高見公職提供免費申論題批改服務,學員將申論題寄至本班。本班專員將請授課講師幫各位學員批改考卷。
- 課程中若學習上疑問,可透過LINE、EMAIL、寄送郵件等方式來做提問。
- 考前衝刺班預定於每年3月中下旬陸續開課。
- 考前猜題陸續開放預約索取,有需要者請與本班聯繫(07)286-1168。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齡符合下列規定(依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應考年齡之計算,其年齡下限以算至考試前一日之戶 籍登記年齡為準,年齡上限以算至報名前一日之戶籍登記年齡為準。 ),並自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 ,具有附件 3 應考資格表所列應考資格,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 情事者,得應各該等類考試:
1. 三等考試:年滿 18 歲以上,37 歲以下(即民國 75 年 3 月 5 日以後至 94 年 6 月 9 日以前出生者)。
2. 四等考試:年滿 18 歲以上,37 歲以下(即民國 75 年 3 月 5 日以後至 94 年 6 月 9 日以前出生者)。
二、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三、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 ,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 ,不予錄取。考試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 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其涉及刑事責 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相關規定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 法規∕公務人員考試法規」項下查詢)
112年三等警察特考相關日期
【報名日期】:113年3月8日~3月18日
【准考證下載】: 113年5月25日
【筆試日期】:113年6月15日~6月16日,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類別考試外語口試:113 年 6 月 17日
【筆試放榜】: 預113年8月10日(一)
一、本考試成績之計算及錄取標準,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外語口試規則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二、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賸餘百分比計算之。四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三、本考試各項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四、本考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 分或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 8 別之外語口試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