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
111年9月7日~9月16日
【筆試日期】
111年12月11日~12月12日
【筆試放榜】
112年3月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報考
(一)共通科目:
國文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二)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