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

警察升官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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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部分:
​警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普通科目:
國文(作文與測驗)減考公文,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八十原為六十,測驗占百分之二 十。
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普通科目:
國文(作文與測驗)減考公文,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八十原為六十,測驗占百分之二 十。

​以上為升官等考試規則,自1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