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等警特心得林張光宇

【當時為何會選擇高見?】

當初有事先買百官網的函授預錄影片的課程,但總覺得函授課程無法即時進行提問,讓我在10月開始準備考試有點沒有方向,即便影片反覆看了無數次也都無法解惑。
正當我雲裡霧裡、唸書一籌莫展時,高見這時候就出現在我手機視窗當中,而且還是原住民免費的課程,只是需要進行面試並搶15名名額。

去年年底面試當天主任請我抽籤回答問題,我抽到警職法28條「補充性原則」;當我講出補充性原則五個字,話音未落主任就對我很是信任,謝謝徐強主任對我的信任。

唸書過程當中有問題需要提問,哪怕是線上的學生都能透過line的提問請總部的老師一一解惑;而且專員們也都很熱情,關心唸書的進度如何?

謝謝高見公職,因為有高見才能讓我更深的體會到,原來公職補習班也可以這麼溫暖且把考生照顧的無微不至!

四等原民一般行政林張光宇致詞

【各科目的準備方法】

我覺得對於第一次唸法律的人來說,鐵定會不熟悉老師教課的內容。就像我跟今年114雙榜生林彥呈同學,他也是聽的一頭霧水;特別是憲法中所謂絕對法律保留、一般的法律保留、相對法律保留。

由於我曾經就有國考的經驗,所以法律學術的層面在開課之時略知一二,所以可以與彥呈同學進行討論交流,另外也可以再度複習一次。唸過的同學憲法就是釋字背一背並且還原他的歷史背景,因為每一號釋字及大法官憲判字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再加上我本身就喜歡看立法院質詢,憲法所賦予立法院的職權及義務,這個也是我一直以來關注的事項,所以憲法唸起來比較上手。

警察法規相較於刑法比較沒有實務上的見解探討,屬於一個比較著重在學說上的法科,許多原則性、概念也相當重要。警察法規是非常多部法律的結合,社維法與刑法高度重疊,所以我習慣在唸社維法時與刑法做交叉比對去探討他的相異之處。
刑法的三階段論證(TRS)是解申論題亙古不變的公式,但大前提是一定要背法條。法條內容不用一個字不漏的寫出來,條號一定要寫給評卷老師們看,跟有沒有運用在正確的情事上。有實務及學說見解,選擇題一定要寫實務的那個選項,但申論題可以自己採哪個見解。有通說、少數說,也儘量記通說比較穩。實務跟學說往往都是衝突的,所以在探討兩個論述的時侯往往會精神分裂,但還是要穩住。

114年四等一般行政警察 林張光宇成績單

台東高見林張光宇成績單

您最想感謝的老師?

我每一位老師我都特別感謝,如果真的要感謝應該就是主任茉莉老師。因為主任常常丟問題給我們思考,就是要讓我們能動腦、去建構概念及嘗試;而茉莉老師講法緒則是抓出重點,不像外面補習班老師老是黑板寫下文字天書而且還一知半解!

下一個金榜題名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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