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資訊】中央警察大學114年度各項招生考試期程規劃表
【考試資訊】中央警察大學114年度各項招生考試期程規劃表
【考試資訊】中央警察大學114年度各項招生考試期程規劃表 閱讀全文 »
活動緣起: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喚起更多原住民族報考國家考試,並協助原住民族增進就業所需之工作技能與知識,鼓勵原住民族可透過國家考試參與公共事務,特藉由全國唯一專辦警察考試一條龍式的輔考機構且「錄取率最高的高見公職」補習班,辦理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行政警察人員考試衝刺班,以實現原住民族參與國家考試警察治安工作理想。高見公職提供「專業的師資」、「完善的教材」與「專科專授的訓練方式」,全力輔考有意為國家社會投入警察治安工作的原住民族,加強考生的應考知識及答題技巧,增加上榜機會,提升原住民族就業。
訂立目的
為培育國家專業人才,激勵更多社會大眾投入公職工作,藉由優惠課程展現本班輔導
的用心與信心,使考生金榜翻轉人生,迎向穩定未來人生,特設本辦法。
【優惠保障】115年度四等監所管理員先上榜後付費活動 閱讀全文 »
為滿足鄰近考試時間仍希望快速掌握課程重點的學員需求,特別推出「決勝三月衝刺方案」。此方案提供學員在短期內以半價享受佐類年度班課程
【限時優惠】114 年度警佐班決勝三月衝刺方案 閱讀全文 »
考選部說明,若康芮颱風導致考生無法前往原定考區考試,考生可依「考選部因應重大天然災害臨時更改應考人考區或試區處理要點規定」,於本日(11月1日)下午5時前向考選部申請更改考區應試,或於考試後15日內申請退還報名費。
聲請人一因審理遺產稅事件,認所應適用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牴觸憲法,聲請解釋憲法;聲請人二認所受確定終局判決及其所適用之上開規定牴觸憲法,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聲請人為醫療法事件,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37號判決及所適用之醫療法第21條、第22條第2項、醫療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3項等牴觸憲法,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一、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其立法程序雖存有瑕疵,惟整體而言,尚難謂已完全悖離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之要求,致根本影響法律成立之基礎與效力。準此,上開法律尚不因立法程序瑕疵而牴觸憲法。至上開法律之立法程序是否符合民意之要求與期待,仍應由人民於相關民主程序為民主問責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