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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發】「松山之亂」倒台 前分局長槓警署贏了!官復原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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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松山分局去年4月發生黑衣人闖入中崙派出所砸毀電腦事件,外界稱「松山之亂」,時任分局長林志誠事發後火速遭北市警局降為勤務指揮中心主任,他認為自己當時是受脅迫才簽署自願降調同意書,去年5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覆審,保訓會日前認定原處分於法不合,將原處分撤銷,警政署須於4個月內將林志誠回復相當於原職的職務。
 
松山分局時任楊姓教官去年4月16日凌晨兩點路過分局對面的酒吧,出言以三字經喝斥徐權小聲一點,被一行人誤認為建築工地工人,一路追打至中崙派出所,砸毀電腦、推倒椅子、紅龍柱,涉案人超過10人,但僅動手的徐權一人依照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其餘8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另有兩人僅旁觀,裁定不罰。全案曝光後,一路引爆警方與黑衣人握手和解、疏放人犯、刪除監視器畫面等議題。
 
事發後,林志誠遭指處理不當、有辱警譽,他因此於4月27日提出報告自請處分,並表示接受調職,同日簽具自願降調同意書,北市警局亦於同日擬議調整職務,將他降職為勤指中心主任,警政署也同意職務調整案,經台北市長柯文哲核定後,北市府於4月30日發布派令,並於5月11日送達生效。
 
不過,林志誠在4月27日時認定自己是受脅迫才同意降職,因此申請撤回降職同意書,並於5月27日向保訓會提出覆審。
保訓會決定,林志誠於北市府在該令合法送達前,就已提出撤回自願降調同意書,北市府卻直接忽視,照樣發布人令將林志誠降職,原處分於法不合應撤銷,並將他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相當(警監四階)的職務。
 
對此,警政署表示,尊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復審決定,並配合台北市政府妥適處理,最慢4個月內會有結果。
 
林志誠官復原職等,除了直轄市分局長外,警監四階的職務還包括縣市副局長、警政署專委、航警、國道、鐵路警局主任秘書以及直轄市刑大大隊長。

 

此新聞轉自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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